餐饮油烟扰民?
别踩这些“雷区”!

油烟治理温馨提醒

人间烟火气,最抚凡人心。
但餐饮油烟若“任性”排放,不仅让周边居民不敢开窗,也成了城市环境的“隐形杀手”。
无论你是开店经营的老板,还是露天烧烤严管区的商贩,了解油烟管理相关规定,既是对他人负责,也是对自己负责。
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《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》,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,并向广大餐饮经营者发布油烟治理合规提醒。
哪些区域严禁新开餐饮店?油烟排放口怎么设才合规?净化设施不装会怎样?
敲黑板!以下重点,请各位商户仔细看、认真记👇
严禁新开改扩
餐饮油烟经营项目的区域
⚠️ 法规明确:三类场所严禁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产生油烟、异味、废气的餐饮经营项目——
1.居民住宅楼内;
2.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;
3.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。
📌 违规后果:
责令整改;拒不改正的,予以关闭,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。
💡 给创业者和经营者的真心建议:
选址前一定先查清楚场地性质,别等投入了租金和装修,才发现“踩了雷”,白白损失血汗钱。

图1: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
二、油烟排放口
不是想设哪就设哪
油烟排放不仅要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,排放口设置还需严格遵守硬性规定:
· 建筑物高度15米以下 → 油烟排放口必须高出屋顶
· 建筑物高度超过15米 → 排放口高度需超出15米
· 油烟净化后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>20米
· 经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,油烟净化后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>10米
📌 违规后果:
责令限期整改;拒不整改的,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

图2:油烟排放口设置不符合规定
净化设施必须装、
必须用,严禁“直排”
所有餐饮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环保技术规范,安装与经营规模、烹饪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,并全程保障正常运行。
❌ 不得擅自闲置、拆除净化设备
❌ 不得规避净化措施,直接排放油烟
📌 违规后果:
未安装净化设施、未采取净化措施且超标排放的,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;
拒不改正的,直接责令停业整治。

无烟更文明
露天烧烤严查严处
🍢 夏夜烧烤虽诱人,但露天烧烤带来的油烟污染、噪音扰民问题,同样是整治重点。
依据《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》,以下行为一律严查:
❌ 在禁止区域、禁止时段从事露天烧烤、骑墙(窗)烧烤、露天大排档
❌ 为上述违规行为提供场地
❌ 禁限区域内烧烤未使用无烟烧烤炉具
📌 违规后果:
我局将依法责令改正,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——
· 对单位: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
· 对个人: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
💡 提醒各位烧烤经营者和场地提供方:
无烟烧烤才是长久之道,别因一时方便,既失了文明,又罚了票子。

守护蓝天净土
需要你我共同努力
餐饮的“烟火气”不等于油烟的“任性气”。文明经营、合规排放,既是法律义务,也是邻里和谐的基础。下一步,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和常态化排查力度,对油烟违规选址、排放口不规范、未安装使用净化设施、超标排放、油烟扰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、严查处。
📢 我们也呼吁广大餐饮商户:
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,合规经营、文明经营。
📢 欢迎市民朋友积极监督:
如果您身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,请及时反映,让我们携手守护文登的蓝天白云与美好生活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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